云南機構改革:省級年底,省以下明年3月完成
10月13日至14日,中共云南省委十屆五次全會在昆明舉行,會議表示將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云南省機構改革方案》,審議通過了《中共云南省委貫徹〈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省委副書記、省長阮成發(fā)就《實施意見(討論稿)》及機構改革方案有關情況向全會作了說明。
全會提出,按照中央統一部署、《云南省機構改革方案》和省委工作要求,確保省級機構改革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實到位,省以下機構改革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中國共產黨云南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節(jié)選)
2018年10月14日中國共產黨云南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過


中國共產黨云南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于2018年10月13日至14日在昆明舉行。
出席這次全會的有,省委委員71人,候補委員15人。省紀委委員、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和省第十次黨代會部分基層代表列席了會議。
全會由省委常委會主持。省委書記陳豪作了講話。

省委書記陳豪講話
全會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云南省機構改革方案》,審議通過了《中共云南省委貫徹〈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的實施意見》,對全省機構改革作動員部署。省委副書記、省長阮成發(fā)就《實施意見(討論稿)》及我省機構改革方案有關情況向全會作了說明。
省委副書記、省長阮成發(fā)就《實施意見(討論稿)》及機構改革方案有關情況向全會作了說明。
深化云南機構改革,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夯實黨在邊疆民族地區(qū)執(zhí)政基礎,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邊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更好滿足各族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進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云南新實踐,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全會強調
深化機構改革,要深入貫徹落實云南要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發(fā)展戰(zhàn)略,闖出一條跨越式發(fā)展的路子來,努力成為我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qū)、生態(tài)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等重要指示精神,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要求,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推進機構職能優(yōu)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改革機構設置,優(yōu)化職能配置,理順職責關系,省市縣主要機構設置要同中央保持基本對應。
全會強調
有效推進機構改革、實現改革的戰(zhàn)略目標,必須充分發(fā)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
要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機構改革全過程,以黨的政治優(yōu)勢組織優(yōu)勢來引領和推進改革,沿著正確方向有組織、有步驟、有紀律地推進。
要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的關系,既要以實際行動維護黨中央一錘定音、定于一尊的權威,又要鼓勵地方和基層因地制宜積極探索,構建從中央到地方運行順暢、充滿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體系。
要正確處理黨政關系,理順黨政機構職責關系,科學設定黨政機構,準確定位、合理分工、增強合力,使黨政機構職能分工明確、責任明確、運轉協調,推動各項工作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有序協同,形成統一高效的領導體制。
要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通過改革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實現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yè)優(yōu)勝劣汰,增強經濟發(fā)展內生動力。
要正確處理統和分的關系,既要加強統的層次和力度,實現黨對重大工作領導的全面覆蓋;又要堅持有統有分、有主有次,更好地發(fā)揮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職的作用,增強黨的領導力、政府執(zhí)行力。
要正確處理局部和全局、當前和長遠的關系,按照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的需要,針對突出矛盾和短板,著眼長遠制度安排,該精簡的精簡,該加強的加強,該增設的增設,進一步理順、規(guī)范、優(yōu)化相應機構和職能設置。
要正確處理大和小的關系,宜大則大,宜小則小,更好發(fā)揮機構效能和優(yōu)勢。
要正確處理優(yōu)化和協同的關系,嚴格按照中央要求科學調整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加強黨政群、省市縣各領域各層級改革的配合聯動,通過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系、政府治理體系、群團工作體系等,推動各類機構、各種職能相互銜接、相互融合,推動各項工作協調行動、高效運行。
全會指出
中央和地方機構改革從整體上構成一篇大文章、一盤大棋局。全省各地區(qū)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中央統一部署、《云南省機構改革方案》和省委工作要求,堅決貫徹“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機構改革組織實施總原則,緊盯目標任務,把握關鍵環(huán)節(jié),周密做好機構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確保省級機構改革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實到位,省以下機構改革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努力向黨中央交出一份高質量的機構改革答卷。
要扎實做好省級涉改部門的機構調整、職責劃轉、人員轉隸、部門“三定”、新組建部門集中辦公及掛牌、超配人員分流安排等工作,做到精密謀劃、精心組織、精細實施、精準落實。
要統籌推進市縣兩級機構改革,加大機構職能整合歸并力度,盡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著力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
要以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為重點,進一步深化事業(yè)單位改革,全面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yè)單位改革,加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yè)單位改革力度,區(qū)分情況實施公益類事業(yè)單位改革,力爭在關鍵領域和重點環(huán)節(jié)取得更大突破。
要深化綜合行政執(zhí)法改革,加快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
要堅持改革與法治相統一,加強機構編制政策法規(guī)體系建設,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繼續(xù)完善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加大機構編制違紀違法查處力度,推進機構編制法定化。
云南公務員考試網轉載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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