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公務員面試熱點:個稅改革的思考
本期為各位考生帶來了2019年云南公務員面試熱點:個稅改革的思考。進入了面試環節的你,是否感到很緊張,怕面試官出的題你聽都沒聽說多,怕一不小心說錯話,而錯失了這個機會。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關注社會熱點,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試技巧呢?云南公務員考試網專家溫馨提示考生閱讀下文,相信能給考生帶來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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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研讀下文>>>2019年云南公務員面試熱點:個稅改革的思考
【熱點背景】
平時和個人所得稅“打交道”最多的就是工資薪金的扣稅,目前,我國在工資扣稅方面規定的免征額為3500元/月。這是2011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然后一直沒有改過,個稅改革的呼聲強烈。
【題目預測】
從2011年開始,我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一直沒有改,很多人呼喚個稅改革,你怎么看?
【解析】
從2011年6月30日起,一直7年來我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上漲,物價也不斷上升,但個稅起征點卻沒有調整,確實不符合客觀規律。相反,一些西方國家采取的是每年動態調節,會考慮到通貨膨脹率,看似比較合理,我國的個稅改革也勢在必行。
我國當前個稅征收采用的是以個人為單位的基本扣除方式,雖然確定免征額考慮了個人吃穿等基本開支,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等也可在稅前扣除,但卻沒有將家庭的教育、住房、醫療等基本生活開支納入其中,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不公平,導致貧富差距進一步拉大。當前個人所得稅在民間也被戲稱為“工薪稅”,據統計資料顯示,在我國個稅收入中,有近70%是工薪階層通過企業單位扣稅的。這也是只采用分類征收的弊端,因為工薪階層的收入來源相對單一,可能只有工資收入;而收入很高的人收入構成復雜,分類征收卻無法把全部收入統一到一起繳稅,F行個稅的分類征收,容易出現兩個人勞動收入相同,但由于收入來源不同而導致稅負不同的情況。比如,有的勞動者其收入主要是勞務報酬,要按20%稅率繳稅;有些人收入來源則更加多樣,不僅每項都能有免征額,工資薪酬也能享受遞進稅率等更多實惠。這樣就導致了“同收入”卻“不同稅”的尷尬局面,所以我國個稅的改革的呼聲也是比較強烈。
想要真正將讓個稅實施得到民眾的支持,擺脫之前的尷尬局面,我認為依然要堅持國家個稅改革的原則,通過改革調節收益的再分配,讓稅制更加公平,高收入者稅負適當增加,中等收入者持平,低收入者稅負降低,同時還要多措并舉。
第一,實行綜合征收,真正發揮個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例如將工資薪酬、勞務報酬、稿酬等項目合并,按年匯總納稅,可以解決按次征收或按月征收所帶來的因某次或某月收入偏高導致加重整體稅負過高的現象。
第二, 降低稅率,可將我國累進稅率從7級調整為5級,較少的稅率檔次也能夠降低稅收征管的復雜程度與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第三,推動個稅改革的同時,也要盡快實現跨部門、跨地區的涉稅信息聯網,建立健全自然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為個稅改革全面落實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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