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公務員面試熱點:“勸煙猝死案”反轉的審判說明了什么?
本期為各位考生帶來了2018年云南公務員面試熱點:“勸煙猝死案”反轉的審判說明了什么?。進入了面試環節的你,是否感到很緊張,怕面試官出的題你聽都沒聽說多,怕一不小心說錯話,而錯失了這個機會。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關注社會熱點,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試技巧呢?云南公務員考試網專家溫馨提示考生閱讀下文,相信能給考生帶來一定的幫助。
仔細研讀下文>>>2018年云南公務員面試熱點:“勸煙猝死案”反轉的審判說明了什么?
背景鏈接:
2018年1月12日,河南省中級人民法院對備受輿論關注的鄭州“勸煙猝死案”做出終審判決,勸煙者楊帆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該院對此前金水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要求勸煙者補償猝死者15000元,裁定為“屬于適用法律錯誤”,應依法予以糾正。(民主與法制時報2018.1.23)
題目預測:
近日,針對河南省中級人民法院對此前金水區人民法院關于“勸煙猝死案”的審判,本次終審對被告作出了免責判決,并對此前判決依法予以糾正。有人認為這一判決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性,也有人質疑這一審判是被輿論綁架的產物。對此,談談你的看法。
解析:
針對同一案件,法院前后不一致的判決結果,在我國近年來的司法審判中并不鮮見。如河南這起在年初判決的“勸煙猝死案”,以及在去年山東高院二審判決的“辱母殺人案”等。通過對比,我們發現此類案件所具有的共有特征是:社會關注度高、民意輿論對案件初審判決強烈不滿以及改判后民意一片叫好聲。因為司法審判在民意介入后的大反轉,繼而引發了法律與民意的爭論經久不衰,這也是我國法制建設道路上必須要摸索與解決的問題。
首先,這一判決體現出了法律的公平性。在這起案例審判中,我們的的確確感受到了中國司法審判與司法糾錯方面的進步之處,這是近些年隨著司法從業者法門檻提高、國家司法體系改革帶來的積極轉變,但同時,我們也需要關注為何民意介入下的司法審判前后結果卻大相徑庭。這其中暴露出不少現存的問題。縱觀“辱母殺人案”到“勸煙猝死案”,從一審判決引發的洶洶民意,到二審判決的逆轉,往往都會出現這樣一句對以往判決的評價:適用法律錯誤。這就意味著基層的司法工作者在法律素養、法律知識、法律條文引用、解讀及適用性等方面還存在理解不到位、知識的欠缺和不足等問題。因此,要改變這種審判的“逆轉”就需要依托多方力量多種渠道,包括從高校的政法思維知識培養,政府的司法體系的改革、到嚴格的司法從業選撥考試,再到后期法檢系統的系列司法培訓、學習、實踐等,來打造一支素質過硬,伸張社會正義的專業性基層司法隊伍。
針對有人認為這起案件的判決是輿論綁架的結果,我認為輿論的背后是民意,但應該對民意區別對待。法律往往依據民意與現實需求,在道德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法律的頒布和實施需要民意的支持,否則很可能成為一紙空文。但這里所說的民意一定是理性的民意,只有理性的民意才能制定出更符合大眾利益和訴求的法律。然而現實生活中的民意,雖不乏理性的聲音,但并非全是理性的聲音,如在“復旦大學投毒案”中,該校學生通過媒介的力量,曾聯名上書請求給林森浩輕判,甚至請林森浩贍養黃楊的父親等,也博得了很多人的同情和支持。可以看到民意容易受人的情感尤其是同情心的影響,也容易受媒介的誤導,并不能時刻保持理性。
因此,要實現法律的公平,不可不聽取民意,兼顧民意,但也不能一味使法律讓位于民意,尤其是非理性的民意。這就需要從幾個方面做起,一是法律的頒布和實施應切實反映民意、維護民意,這樣才能維護法律的權威性,才能使民眾對法律產生敬畏,從心底尊重法律,保證法律的施行。二是司法機關在審判過程中要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權,同時做好司法公開和司法解釋工作,使司法審判真正成為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三是作為普通公民,要盡量做到理性全面看待社會問題和法律審判,做學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捍衛者。
云南公務員考試網提醒,通過筆試的考生并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需盡早準備面試。在云南公務員考試總成績中,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共占50%。面試大有學問,筆試“寫得漂亮”,面試也要“說得精彩”!如果在面試中“告別無話可說的尷尬?”戳此試聽了解2018年云南公務員考試面試網課。爭取一次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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