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鹽津縣公開調任公務員公告
2017年云南鹽津縣公開調任公務員公告
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根據《云南省公務員調任辦法(試行)》(云組發〔2016〕16號)和《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公務員調任辦法(試行)>的通知》(昭組通〔2017〕13號)、《關于做好昭通市2017年公務員集中調任工作的通知》(昭組通〔2017〕69號)的有關規定,經縣委研究,決定面向全縣企事業單位公開調任5名副科級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任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堅持德才兼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特點,堅持個人意愿與組織安排相結合,從嚴掌握,擇優任用。
二、調任職位及計劃數
副科級領導干部職位5名。
三、調任范圍
縣屬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從事管理或者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在上述單位工勤技能崗位的工作人員(含聘用到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工勤人員)不在調任范圍。
四、調任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云南省公務員調任辦法(試行)》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下列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應當在縣屬事業單位擔任八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且任職滿2年以上。
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調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應當為縣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中的縣管干部,且任職滿2年以上。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調任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上述人員一般應當同時具備管理工作經歷2年以上。
管理工作經歷主要是指:具有縣直部門、鄉鎮直屬機構副股所級及以上職務任職經歷;教育系統的校長、副校長,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教導主任,政教主任等職務任職經歷;衛生系統的院長(主任)、副院長(副主任),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等職務任職經歷。
(二)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公開調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計算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10月31日。
(三)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四)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
(六)符合公開調任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符合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調任:
1. 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中有被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或相當層次的;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 曾被開除公職的;
4.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 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 個人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調任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中共鹽津縣委組織部干部股。
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現場報名。報名期間同時開展資格審查工作。
2. 報名所需資料。
參加報名人員需持以下證件及資料到現場進行報名: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昭通市公開調任公務員報名表》《昭通市公開調任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昭通市公開調任公務員經歷業績評價信息采集表》原件各1份;
(3)相關任職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獎勵等復印件,由所在單位加蓋公章,并標注“此件與原件一致”字樣;
(4)近期免冠淺灰底彩色小一寸照片5張。
3. 資格審查。
由縣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公開調任計劃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5,若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減少公開調任計劃數。
(二)筆試。
1. 筆試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縣委組織部領取準考證,并妥善保管。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2. 筆試科目、時間、地點。
筆試科目: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以及調任崗位所涉及的專業知識。筆試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此次公開調任的考前培訓。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注:考生必須持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缺一不可。
3. 筆試崗位排名計算。
筆試崗位排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計算,成績相同的排名相同。有兩人并列第1名,則不再有第2名,后續的排名直接為第3名,崗位的其他排名按此類推。
筆試結束后,由縣委組織部結合各崗位筆試情況確定各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下的報考者不能進入后續環節。
(三)經歷業績評價。
根據筆試成績,按調任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5的比例確定進入經歷業績評價人選。經歷業績評價由縣委組織部組織,采取集體、集中評價方式,參評人員不少于3人,主要評價參加調任人員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考核獎勵情況、人崗匹配程度等。
(四)面試。
1. 面試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生筆試和經歷業績評價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調任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數不足1:3的,以崗位面試人員數與調任計劃數的實際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 面試的組織。
面試由縣委組織部組織,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和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時設旁聽席,邀請部分干部群眾代表旁聽,每個考場最多不超過3名,根據收到申請的時間順序確定。
(五)考察。
1. 確定考察人選。
根據筆試、經歷業績評價、面試成績之和,按每個調任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
公開調任的筆試、面試成績、經歷業績評價成績和考察成績均按100分制計算。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30%+考察成績×10%(每項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 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疾熘饕獙Ρ豢疾鞂ο蟮牡隆⒛、勤、績、廉情況及其與公開調任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了解。
出現考察不合格情形時,只在初次出現不合格人員的階段按總成績得分由高到底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如無人遞補或遞補后參加考察人員仍少于調任計劃數2倍比例的,則按實際人數進行考察。
(六)確定擬調任人員和公示。
縣委組織部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經歷業績評價成績、考察成績等綜合考慮,集體研究提出擬調任建議人選報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擬調任人員按照任前公示有關規定在調入、調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不影響調任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任,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任;對有影響調任問題的,取消調任資格。
(七)任職和公務員登記。
調任人員經市委組織部審批同意后,辦理調動、任職手續;調任人員的級別和有關待遇,根據其調任職務,結合本人原職務、工作經歷、文化程度等條件,比照調入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調任人員除由國家權力機關依法任命職務的以外,實行任職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并按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考核不合格的,按原職級或職稱安排工作。調任人員2年內一般不調整工作崗位。
六、其他事宜
(一)資格審查、裁減計劃數、考生筆試成績、經歷業績評價成績、面試成績和進入考察人選、擬調任人員等情況,將在“鹽津黨建網”“鹽津微黨建”公眾號公告。報考人員應注意關注有關信息,并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不上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二)通過資格審查確定報名后,均不得放棄筆試、面試、經歷業績評價、考察等后續的有關調任環節。如放棄和不按時參加的,視為故意擾亂公開調任秩序、浪費公開調任資源,將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三)資格審查和紀律監督貫穿整個調任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所在單位要進行資格初審,對報考人員填寫的相關表冊中的經歷、時間和各種證明材料要認真審核把關。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調任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為保證調任工作的嚴肅性、公開性和透明度,本次調任工作在縣紀委的全程監督指導下進行,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對公開調任工作進行監督,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縣紀委、縣委組織部舉報。
報名咨詢電話:0870-6631553;
縣紀委舉報電話:0870-6636880;
縣委組織部舉報電話:0870-12380、0870-6632498。
中共鹽津縣委組織部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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