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實施分類管理改革 促進其職業發展靈活化
云南公務員考試網獲悉,7月14日,中辦國辦印發的《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全文公布,對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別制定了職位設置、職務升降等方面的規定。人社部發言人李忠表示,兩個規定標志著我國公務員分類管理的制度框架體系基本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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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認,現行的公務員管理體制比較僵化,不僅影響了公務員的職業發展,而且影響了行政效能和服務效率。最新的一項公共人事制度調查顯示,公務員管理在激勵制度、晉升制度、工薪制度、責任制度、退出制度、考核制度等方面,均存在一些缺陷。如此背景中,實施公務員分類改革,對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別制定職位設置、職務升降等規定,其積極意義不容小視。
首先,應推行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將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和專業技術三個類別,并為后兩類建立獨立的職務序列,工資待遇不再與行政職務級別掛鉤;打破公務員的“鐵飯碗”,清除傳統公務員管理體制的“官本位”弊端,建立起以專業化和公平競爭為核心的職場文化,這是對“官本位”文化的一種消解。這也意味著,公務員將不必再通過仕途來體現自身的價值,只要努力工作,通過年功積累就可打破職業發展的“天花板”。
特別是,以建設高素質公務員隊伍為目標,創新考核機制,形成全方位公務員考核評價綜合體系。比如,實行考核規定與單位業務相結合、民主評議與工作實績相結合、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并用實用足考核結果,考核結果與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獎勵掛鉤,體現出“老實人不吃虧、無為者無機會”的考核理念,讓端著“金飯碗”的公務員開始有危機感。更重要的是,完善約束機制與退出機制,有助于打破公務員的“金飯碗”,使公務員職業回歸公共服務的本位。
在現實工作中,困難和問題往往發生在基層,解決困難和問題的方法、經驗往往產生于基層,各項惠民政策最終也要落實體現在基層。從優秀基層公務員中選拔人才無疑更加便利,也更容易得到公眾的認可。
拓寬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通道,有利于培養國家機關工作所需要的經驗型、實干型人才;與此同時,公開公平的遴選機制,有助于基層公務員在平等競爭中向上流動;除此之外,更加暢通的向上流動渠道,將為那些實踐經驗豐富的基層公務員提供更為廣闊的舞臺,從而激發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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