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玉溪市事業單位考試時間表
2016年云南玉溪市事業單位考試時間表
根據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玉溪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玉人社發〔2012〕54號)文件精神,現將2016年玉溪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一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18日上午08∶00-2016年4月20日下午17∶00。報名結束后至2016年4月21日上午11:00,已報名但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均可修改并提交相關資料。考生須在規定時限內(截止日期:2016年4月21日上午11:00)提交相關資料,否則將不予審核。
2、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玉溪人才網(www.yxrc.cn,下同)。簡要流程:登錄玉溪人才網→網上報名入口→注冊→查看招聘崗位→按崗位報名并填寫報名資料→等待審核→審核通過→網上交費(注意查看交費狀態,確認交費成功)→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
3、網上交納報名考試費用50元,交費時間截止2016年4月22日上午11:00。報名資料審核已通過且交費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準考證及參加考試。
4、本批次招聘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市直事業單位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共同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縣區及鄉鎮事業單位由各縣區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時提供所需材料,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7日
(四)資格復審
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以招聘崗位人數1∶2(部分崗位按1∶3,詳見崗位表)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崗位參加筆試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免筆試崗位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畢業證、身份證,及與報名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書、證明等資格復審材料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具體格式見附件),公務員還須提交放棄公務員身份承諾書。服務基層四類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村鎮)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后續考試,若資格復審合格但在后續考試前放棄的考生,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及后續招聘環節有關事項,市直事業單位由市級通知并組織實施,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由各縣區通知并組織實施。
(五)后續考試環節
各招聘崗位后續考試方式及所占綜合成績比例等見附件。后續考試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于資格復審時通知。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
綜合成績滿分100分,按不同崗位要求加權計算得出。各考試環節成績及綜合成績分別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計算。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確定擬聘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并列或免筆試的,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試方式解決。對劃定分數合格線的崗位,相應成績須達到合格線方可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體檢
由各縣區、招聘單位組織擬聘用人員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并可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做補充要求。首次體檢不合格,在5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到上一級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復檢,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論。體檢費由考生自理。擬聘用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由招聘單位與主管部門報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決定是否遞補。
(八)考察
由招聘單位對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擬聘用人員的現實情況,并對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有玉人社發〔2012〕54號文件規定的10種情形之一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要求條件的,考察不合格。擬聘用人員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考察的考生,由招聘單位與主管部門報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決定是否遞補。
(九)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玉溪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根據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辦通[2015]32號文件規定,新招聘的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在鄉鎮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有最低服務年限的崗位按實際崗位要求執行。
應聘者在報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單位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點擊分享此信息: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