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玉溪市事業單位招考條件
2016年云南玉溪市事業單位招考條件
根據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玉溪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玉人社發〔2012〕54號)文件精神,現將2016年玉溪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一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崗位、職數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8日至1998年4月18日出生,2016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放寬到40周歲);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中級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 4月18日至1998 年 4月 18日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1年4月18日至1998年4月18日出生)。崗位有具體年齡要求的以崗位表為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參加公務員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3、2016年 4月18日以前參加全國范圍內2016年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招聘被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的(含機關事業單位已簽訂就業協議的);
4、2016年4月18日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崗位表中明確接受在職在編人員報名的除外);
5、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在讀的非2016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報考);
6、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單位、崗位、職數及具體報名條件
見附件:《2016年玉溪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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