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三做法加強公務員隊伍監督管理
云南省公務員管理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監督,規范管理,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能力過硬、作風優良、奮發有為的公務員隊伍,為推進云南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在平時工作中加強監督和管理。通過積極推進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考核辦法,探索建立健全符合機關部門特點、操作性強的考核制度,印發了《關于扎實推進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行政機關強力推行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目前,全省行政機關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正有序開展。
二是在政府自身建設中加強監督和管理。充分利用設在省公務員局的省政府效能建設工作辦公室這個平臺,通過推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在政府自身建設中對公務員加強監督和規范管理。首先,堅持服務承諾落實情況通報制度。從2008年至今,堅持每個季度將省直行政機關的受理事項的報件數、限時辦結數、超時辦結數等內容通過媒體向社會通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目前,省直行政機關的限時辦結率和投訴回復率均保持在98%以上。其次,通過推進“建設學習型機關”“工作目標倒逼管理”和“一線工作法”的實施,重點解決部分行政機關公務員執行政策不到位、執行效果不好,因循守舊、觀念更新不夠,工作作風不實、服務基層意識不強等問題。第三,加強督促檢查。在推進效能建設的工作中,督促各級行政機關采取公布各部門投訴舉報電話、聘請特約監督員等措施,對公務員的工作情況實施全方位、多形式的監督,積極支持新聞媒體進行監督和“挑刺”,建立了定期召開群眾座談會制度和民意反饋制度,堅持每年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營企業家等社會各界聘請40多名特約監督員,對各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行政情況實施動態監督。同時,還在全省行政機關推行《行政人員規范化服務守則》,規范公務員的行政行為。這些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目前已將政府效能建設工作納入省綜合考評指標體系進行考核評分。2013年,省公務員局考核獎勵與監督處獲省政府自身建設組織推進獎。
三是在申訴工作中加強監督和管理。省公務員局組織了省、州(市)、縣三級公務員管理部門近300名干部集中培訓行政機關公務員紀律懲戒申訴法律法律法規,邀請國家局有關領導授課,提高了全省各級、各部門開展紀律懲戒申訴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云南省還建立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備案制度,加強對紀律懲戒工作的監督檢查,特別是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采取會議協商、電話指導等方式,及時指導各州市開展行政機關公務員懲戒申訴工作,促進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落實和懲戒申訴工作的規范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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