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社局“3221”措施推動公務員考核規范化
市人社局“3221”措施 推動全市公務員考核規范化
2013年,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考核工作以探索建立指標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善、簡便易行的考核評價體系為重點,充分發揮考核工作聯系點的示范帶頭作用,采取“3221”措施,切實推動全市公務員考核工作向規范化方向發展。“3”即加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宣傳,加強考核工作聯系點的制度建設,加強縣、鄉(鎮)平時考核業務指導;“2”即通過建立平時考核備案制度和獎懲機制兩個制度,對行政機關公務員考核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并對成效顯著的單位給予增加本年度優秀等次比例的獎勵;“2”即通過統一核定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和備案業務流程,進一步規范年度考核程序和考核管理;“1”即制定科學合理的部門考核實施方案,重點指導考核工作聯系點單位結合部門實際制定考核實施方案,并在考核內容、評價指標方面有所創新。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市人社局全面完成了2013年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考核、獎勵工作。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應參加考核5306人,實際參加考核5295人,未參加考核11人,給予嘉獎獎勵987人、記三等功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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